法律规定律师一般会见几次?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律师一般会见的次数。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这表明从法律层面,没有对律师会见次数作出限制。 具体来说,在不同案件阶段和不同案件类型中情况有所不同。在侦查阶段,一般刑事案件会见不受限制,只要是正当上班时间都可以会见;不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但所有刑事案件,在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会见不受限制,具体次数要根据办案需要、辩护需要而定。 通常情况下,一个律师会见嫌疑人三到四次比较常见。比如家属刚委托律师的时候,律师进去带个信,初步了解情况,安抚嫌疑人的心情,同时提醒一些讯问注意事项;之后根据情况看是否有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形并进行相关活动;最后在开庭前会见告知庭审注意事项,以及如何应对庭审等等。但这不是绝对的,如果案件简单,律师可能会见一两次就足够了解情况并制定辩护策略;而如果案件复杂,涉及众多证据和法律关系,律师为了全面了解案情、收集证据、完善辩护方案,就可能会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甚至十几次都有可能。 总之,律师会见次数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办案的实际需要以及当事人的具体情况等因素。律师会根据这些情况,合理安排会见次数,以更好地履行辩护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辩护律师:是指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