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欠银行的钱子女是否要偿还?
我父亲之前在银行借了一笔钱,现在他没能力偿还了,银行那边老是联系我,让我还钱。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父亲欠银行的钱,我作为子女有义务去偿还吗?
展开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里,关于父亲欠银行的钱子女是否要偿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要明白“债的相对性”这个概念。简单来说,债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只对特定的债务人有约束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具有相对性,谁借的钱就由谁来还。也就是说,父亲和银行之间的借贷合同,是他们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正常情况下,子女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就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例如,父亲去世后留下了价值50万元的房产等遗产,同时欠银行60万元债务,子女如果继承了这50万元的遗产,那么最多只需要偿还银行50万元,对于超出遗产价值的10万元,子女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但如果子女自愿偿还也是可以的。 另外,如果子女为父亲的银行债务提供了担保,比如保证担保或者抵押担保等,那么在父亲不能偿还债务时,子女就需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