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员工是否应立刻结算工资?
我被公司辞退了,公司说工资要等到下个月统一发放日再给我。我觉得既然辞退我就应该马上把工资给我结清,可公司不同意。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公司辞退员工是不是必须立刻结算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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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公司辞退员工是否应立刻结算工资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分析。 首先,对于工资结算的时间,《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一规定的核心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及时获得应得的劳动报酬,以维持正常的生活开销。从法律层面来看,它赋予了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立即获得工资结算的权利。 然而,在实际的劳动市场中,各地可能会根据自身情况出台一些具体的实施细则。有些地方可能会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工资结算,但这个期限也是有严格限制的。例如,部分地区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结清工资。这种规定既考虑到了用人单位在财务操作上的一定便利性,又保障了劳动者能在较短时间内拿到工资。 当公司辞退员工时,如果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立刻结算工资,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及时支付工资。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外,劳动者也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劳动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做出公正的裁决。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从法律的原则和精神来看,公司辞退员工时应尽量做到立刻结算工资。即便存在地方规定的特殊情况,也应该在合理的期限内完成工资结算,以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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