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是否要减去增值部分?
我经营着一家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有点困惑。听说企业所得税计算要考虑很多因素,想知道在计算时是不是要把增值部分减去,不太清楚这里面的规则,也不知道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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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并不是简单地减去增值部分。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概念和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主要是针对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来征收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以前年度亏损。而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部分通常是增值税考虑的关键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并没有直接提及减去增值部分。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关注的是符合税法规定的各项收入、扣除项目等。例如企业的成本、费用、税金(这里的税金不包括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损失和其他支出等,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以,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增值部分没有直接的减除关系,它有自己独立的计算规则和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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