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吗?
我老婆生孩子了,听说有生育津贴。但我不太清楚这生育津贴到底该谁出,是用人单位承担,还是有其他的承担方呢?我就想了解下在法律上,用人单位有没有承担生育津贴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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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在我国,生育津贴的承担主体与生育保险制度密切相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费,那么生育津贴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来支付,而不是用人单位承担。 不过,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是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当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这就意味着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费用,以保障女职工的权益。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导致职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要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女职工支付费用。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就需要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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