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多给钱了是否应该归还?

我给别人付款的时候,不小心多转了一笔钱过去。我心里有点纠结,不知道对方有没有义务把多给的钱还给我。我就想弄清楚,从法律角度来讲,多给出去的钱对方是不是应该归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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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角度来说,多给出去的钱是应该归还的,这在法律上涉及到“不当得利”的概念。不当得利指的是没有合法依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在多给钱这种情况中,收款方多收到的钱就属于不当利益,付款方就是受损失的人。付款方有权要求收款方返还多给的部分。 同时,民法典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这些情况下得利人可以不返还利益。但多给钱显然不属于这些特殊情况。所以,正常情况下多给的钱,收款方应当及时返还。如果对方拒不返还,付款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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