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订婚男方单方面悔婚,女方是否要退彩礼钱?


在探讨双方订婚男方单方面悔婚,女方是否要退彩礼钱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彩礼的性质。彩礼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通常是男方以与女方结婚为目的而给予女方的财物。当结婚这一条件无法达成时,彩礼的归属就需要依据法律来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双方订婚男方单方面悔婚的情况下,由于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第一种情形。从法律角度来看,男方请求女方退还彩礼是有法律依据的,女方原则上应当退还彩礼。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还需要考虑一些具体因素。例如,双方虽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经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那么在确定彩礼返还数额时,法院会根据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生育子女、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如果双方已经举办了订婚仪式,并且在筹备婚礼过程中女方也有相应的花费,比如购买了用于婚礼的物品、支付了相关的场地费用等,这些费用在计算返还彩礼数额时也会被考虑进去。 此外,如果彩礼已经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支出,如共同旅游、购买生活用品等,这部分已经消耗掉的彩礼通常不需要返还。如果女方能够证明彩礼已经用于双方的共同事务,那么在返还彩礼时可以相应扣除这部分金额。 综上所述,双方订婚男方单方面悔婚,女方一般需要退还彩礼,但具体的退还数额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如果协商不成,男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彩礼返还问题,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