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欠下高利贷跑了,我有义务还债吗?
我父亲瞒着家里借了高利贷,现在还不上就跑了。那些放贷的人天天来家里闹,让我替我父亲还钱。我自己生活也不容易,实在没能力帮他还。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到底有没有义务替他还这笔高利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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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一般情况下,你没有义务偿还你父亲所欠的高利贷债务。这涉及到“债的相对性”概念,简单来说,债是特定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谁借的钱就由谁来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务具有特定性,只有债务人本人需要对其债务承担责任。除非存在特殊情形,比如你作为该债务的担保人或者共同借款人,那么你才需要对这笔债务负责。在你父亲借高利贷的这件事情中,如果你既没有进行担保,也不是共同借款人,那么你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另外,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也就是说,对于超出法律规定利率部分的利息,法律是不认可的,借款人可以不用偿还这部分。 如果放贷人因为你父亲跑了而对你进行骚扰,影响到你的正常生活,你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其进行处理。所以,不要因为放贷人的无理要求而感到恐慌,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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