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欠下高利贷跑了,儿子有义务还债吗?


父亲欠下高利贷跑了,儿子一般情况下是没有义务还债的。首先得明白,高利贷是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借贷,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债务人无需偿还这部分利息 。对于本金和合法利息,儿子是否偿还需分情况来看: 若父亲为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儿子作为法定监护人,这种情况下儿子就有代替父亲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简单来说,就是父亲没办法清楚地处理自己事务,儿子又有照顾监管父亲的责任,那在债务上就得负责。 要是父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对自己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就好比他自己做的事自己要负责,儿子没有义务替他偿还债务。这就和儿子自己闯的祸自己承担责任是一个道理。 如果父亲死亡,儿子作为合法继承人,在继承完死者遗产之后,要承担遗产价值以内债务的清偿责任。超出遗产部分,儿子没有偿还的义务。比如父亲留下一套价值50万的房子,但是欠了80万的债务,儿子继承房子后,只需要在50万的范围内偿还债务就行,剩下的30万儿子可以不还。要是儿子放弃继承,那就对父亲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当然,如果儿子自愿为父亲偿还,法律也是允许的。 相关法律条文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相关概念: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比如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等。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他们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为,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一般是指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以及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