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的赠与合同一定要公证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主要涉及一些财产的赠与。但对于是否要去公证这件事,心里有点纠结。不知道不公证会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也不清楚公证后会有哪些不同。想了解一下夫妻间的赠与合同是不是必须要进行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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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的赠与合同并非一定要公证。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它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作为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这意味着,不公证的话,在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一般能撤销赠与;而一旦公证,通常就不能随意撤销了。 从合同效力角度来说,只要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这些条件,即使不公证,夫妻间的赠与合同也是有效的。比如夫妻双方自愿签订赠与合同,处分的是自己合法财产,合同就是有效的。 不过,公证也有其好处。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能增强合同的证明力和公信力,在发生纠纷时,公证书作为证据往往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而且如前面所说,公证后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对受赠人的权益保障更有利。 总之,夫妻间赠与合同不一定要公证,是否公证可以由夫妻双方根据自身的情况和需求来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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