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同责情况下医药费要平摊吗?

我之前开车和另一辆车发生了碰撞,交警判定双方同责。现在涉及到医药费的问题,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和对方平摊。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对于这种交通同责的情况,医药费到底是怎么处理的,所以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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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同责的情况下,医药费不一定是简单的平摊。首先要明确“交通同责”,就是在交通事故里,双方对事故发生都负有相同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在交强险范围内,保险公司会在其责任限额内进行赔付。对于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通常按照双方各承担50%的比例来分担医药费。也就是说,先由双方的交强险对对方的医药费进行赔偿,交强险有一个赔偿额度,如果医药费在这个额度内,保险公司全赔。超出部分就双方自己按照责任比例分担。 但要是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即便认定为同责,在赔偿上机动车一方承担的比例可能会高一些。因为从保护弱势群体的角度出发,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一方可能要承担60%甚至更高比例的赔偿责任。所以,交通同责时医药费的承担要依据具体事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并非一定是平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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