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去医院需要垫钱吗?
我开车不小心撞人了,伤者被送去医院,现在家属让我垫钱。我也不知道该不该垫,不垫怕被说没良心,垫了又怕之后扯不清,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我到底有没有义务垫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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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撞人后去医院是否垫钱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救助伤者是首要任务。不过,关于是否垫付医疗费用,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要求肇事者必须垫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这意味着,在有保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有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的义务。而肇事者垫付费用并非法律强制要求,但从人道主义和积极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垫付一定费用可以帮助伤者及时得到治疗,避免延误病情。然而,如果垫付费用,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凭证,比如医院的收费票据、转账记录等,以便在后续的事故处理和赔偿过程中进行结算和抵扣。如果不垫付,伤者一方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与保险公司协商、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或者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来获得相应的赔偿和救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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