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方公司倒闭了钱还需要还吗?

我之前和一家公司有业务往来,对方欠了我一笔钱。最近听说这家公司倒闭了,我很担心这笔钱要不回来。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公司倒闭了,欠我的钱还需要还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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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破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对方公司倒闭的情况下,其所欠的钱是否需要偿还,这是很多债权人关心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公司倒闭在法律上一般指的是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清算组会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按照法定的顺序进行清偿。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债权属于普通破产债权,需要在前面两项清偿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清偿。如果公司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那么债权人可能无法全额收回欠款。 但是,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公司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那么股东需要在其未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你可以要求股东偿还公司所欠的债务。 当你得知对方公司倒闭后,要及时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合同、借条、发票等,以证明债权的存在和金额。如果对债权申报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总之,对方公司倒闭后,其所欠的钱一般还是需要偿还的,但能否全额收回取决于公司的破产财产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股东的连带责任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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