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人是否要垫医药费?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现在伤者家属要求我垫付医药费。我有点犹豫 ,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义务这么做。要是垫了,后面万一有纠纷怕麻烦;不垫,又担心会有法律责任。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我到底要不要垫医药费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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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撞了人之后是否要垫付医药费,这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从法律层面来说,并没有明确规定撞人者必须垫付医药费。
交通事故发生后,涉及到的赔偿责任通常根据事故责任认定来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在交强险的范围内,保险公司会对伤者的医疗费用等进行赔偿。如果撞人者购买了足够的保险,一般情况下最终的赔偿会由保险公司承担。所以撞人者没有法定的垫付义务。
不过,从人道主义和实际情况考虑,垫付医药费可以及时救助伤者,避免延误治疗,同时也有助于缓解伤者家属的情绪,减少后续可能产生的矛盾。但在垫付时,撞人者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和凭 证,以便在后续的理赔和责任认定中使用。如果撞人者选择不垫付,伤者可以通过自行支付医疗费用,待治疗结束后,凭借相关票据向责任方和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对医疗费用进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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