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到人是否需要垫付医药费?
我开车不小心撞到人了,伤者家属一直要求我垫付医药费,但我担心后续会有麻烦,也不确定自己有没有义务这么做。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到底需不需要垫付医药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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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车撞到人之后,是否需要垫付医药费是许多车主关心的问题。下面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从法律规定方面来看,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强制要求车主必须垫付医药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从实际操作层面来说,如果车主选择垫付医药费,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凭证,比如医院的收费票据、支付记录等。这些凭证在后续的理赔过程中非常重要,可以作为车主已经垫付费用的证据。若车主不选择垫付,也无需过于担心。伤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医疗救治费用:一是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垫付,交强险有一万元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二是如果符合条件,还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此外,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也会影响垫付情况。在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前,责任划分尚不明确,车主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垫付。若最终认定车主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垫付的费用可以在后续的赔偿中进行相应的抵扣。 开车撞到人后,垫付医药费并非法定义务。车主可以综合考虑自身情况、事故责任等因素,决定是否垫付。同时,无论是否垫付,都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确保伤者能得到及时救治,也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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