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管物业是否要提前收取物业费?
我所在小区最近换了代管物业,这物业一来就要提前收物业费。我就很疑惑,这代管物业有权利提前收物业费吗?我也不清楚这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大家,代管物业到底能不能提前收取物业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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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代管物业是否可以提前收取物业费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对于物业费的收取方式和时间,通常遵循合同约定优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如果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物业费的收取时间,不管是提前收取还是按月、按季度等方式收取,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来执行。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提前收取物业费,那么代管物业擅自提前收取的行为可能就缺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这表明,物业服务人收取物业费的前提是按照约定提供了服务。如果代管物业提前收取费用,但没有合理说明提前收取的理由和依据,也没有在服务方面有相应的提前安排,业主有权拒绝这种不合理的提前收费要求。 此外,物业服务关系到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相关部门也会对其进行一定的监管。如果代管物业的提前收费行为引起了众多业主的不满和质疑,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与代管物业进行协商沟通,要求其按照合理合法的方式收取物业费。如果协商不成,业主还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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