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一方不肯解除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没领结婚证,但一起生活多年,周围人都觉得我们是夫妻。现在我想分开,可对方不同意。我不知道这种没证的事实婚姻要怎么解除,要是对方一直拖着不肯,我该采取什么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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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在我国,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有时间界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而在1994年2月1日该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你们的情况属于1994年2月1日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一方不肯解除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在审理过程中,会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关于子女抚养权,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要是你们的情况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形成的,因为法律不再承认这是事实婚姻,而是按同居关系处理。此时,一方不肯“解除”,其实就是不肯结束同居状态。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一般共有财产进行处理,对于子女抚养权也会根据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判决。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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