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事实婚姻关系该如何解除?

我和伴侣没领结婚证,但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多年,现在感情破裂想分开。不知道这种事实婚姻关系该怎么解除,是直接分开就行,还是需要办什么手续?会不会涉及财产分割等问题?希望了解具体的解除方法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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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法律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在不同时期有不同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关系,要解除这种关系,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即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按照审理离婚案件的程序来处理,会对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作出判决。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离婚时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规定同样适用于此类事实婚姻关系的解除案件。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后形成的所谓“事实婚姻”,因为法律上不承认其为婚姻关系,只是同居关系,双方可以自行解除。不过,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比如,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则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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