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领了失业金又上班了是否要退还?

我之前失业了,领取了一段时间的失业金。现在我又找到了工作开始上班了,不知道之前领的失业金需不需要退还啊,有点担心不退还会有啥问题,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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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业金退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失业金的概念。失业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基本生活保障费用,目的是帮助他们在失去工作收入的这段时间里维持基本生活。 当您重新就业后,意味着您已经有了新的收入来源,就不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了。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如果在重新就业后没有及时告知相关部门,继续领取了失业金,这种情况就属于违规领取。按照规定,违规领取的失业金是需要退还的。若不退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责令其退还;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面临罚款等处罚。 所以,当您重新上班后,应该及时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就业情况,停止领取失业金。如果之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多领了,建议主动与社保机构联系,说明情况并退还多领的部分,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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