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失业金没领完就找到工作且工作满三个月该怎么办?

我之前失业了开始领失业金,结果还没领完就找到了新工作,现在已经在新单位工作满三个月了。我不太清楚之前没领完的失业金会怎样处理,是直接作废了,还是之后还能接着领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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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失业金没领完就找到工作且工作满三个月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就不能再继续领取剩余的失业金了。 失业金,全称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而当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就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了。《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就包括“重新就业的”情况。这是因为重新就业意味着你有了新的收入来源,能够保障自己的生活,失业金的保障目的已经达成,所以就不能再继续领取了。 不过,没领完的失业金不会直接作废。如果之后你再次失业,并且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时,之前没领完的失业金期限可以与再次失业时应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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