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结婚,订婚后过年男方长辈给的红包需要退还吗?
我和对象订婚了但还没结婚,过年时男方长辈给了我红包。现在因为一些原因婚事可能办不成了,我就很纠结这个红包要不要退。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情况下红包到底该不该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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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结婚,订婚后过年男方长辈给红包这种情况,是否需要退还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般来说,红包在传统意义上是尊长者赠予晚辈表达祝福的一种方式,通常不被视为订婚礼金或结婚礼品。如果红包金额较小,属于正常的人情往来范畴,这种情况下一般无需退还。比如长辈给晚辈几百元的红包,更多是一种节日祝福,即使婚约解除,也没必要退还。 然而,如果红包金额较大且超出了正常范围,依据现行相关法规和惯例,在尚未正式登记领取结婚证便宣告解除婚约时,女方则需将该笔较大红包返还给男方。比如红包金额达到数万元,明显超出了普通红包的范畴,这种情况下若婚约解除,女方通常应退还。 另外,假如这些金额已经用于筹备婚礼或者改善彼此的生活条件,那便无需再予以退还。例如双方用红包的钱购买了婚礼用品或者用于共同生活开销等,在婚约解除时就无需再退。 从法律条文来看,虽然没有专门针对订婚后长辈给红包退还问题的具体规定,但对于彩礼的退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虽然红包不完全等同于彩礼,但在金额较大等特殊情况下,可参照彩礼退还的相关规定和原则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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