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是否应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我捡到了别人遗失的物品,对方之前发布了悬赏公告找这个东西。现在我把物品归还了,可对方却不想按照悬赏公告里承诺的给我报酬。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他是不是必须得按承诺给我报酬啊?
展开 view-more
  • #遗失物悬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是否应按照承诺履行义务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所谓悬赏寻找遗失物,是指物品的主人为了找回自己丢失的东西,通过发布公告等方式,承诺给予捡到并归还该物品的人一定的报酬。这其实就是一种合同行为,主人的悬赏公告相当于发出了一个订立合同的要约,而捡到遗失物的人归还物品的行为则构成了承诺。一旦双方达成这种默契,合同即成立。 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这就从法律层面确定了权利人的义务。也就是说,当权利人发出悬赏公告后,就有责任在拾得人归还遗失物时,按照公告中的承诺给予相应的报酬。 从法律的逻辑和目的来看,这样的规定是合理且必要的。一方面,它保护了拾得人的合法权益。拾得人在捡到遗失物后,可能会花费时间、精力去寻找权利人,或者为了妥善保管遗失物而付出一定的成本。给予悬赏报酬是对拾得人这些付出的合理补偿,也能鼓励更多的人在捡到遗失物后积极归还。另一方面,这也维护了社会的公平和诚信。如果权利人可以随意违背自己的悬赏承诺,那么不仅会损害拾得人的利益,还会破坏社会的信任机制,导致人们对悬赏行为产生怀疑,不利于遗失物的归还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权利人拒绝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与权利人进行沟通协商,明确指出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要求其按照承诺支付报酬。如果协商不成,拾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拾得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悬赏公告、归还遗失物的证明等,以证明权利人确实发布了悬赏且自己已经履行了归还遗失物的义务。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综上所述,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这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诚信的需要。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