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一方欠债需要用共同财产的全部去偿还吗?

我和爱人结婚后,爱人背着我欠了一大笔债。债主现在找上门来,要我们用家里的共同财产还钱。我就想知道,这只是他一个人欠的债,需要把我们的共同财产全拿去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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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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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规定下,夫妻一方欠债是否要用共同财产的全部去偿还,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来判断。 首先,如果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是需要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双方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借钱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像买菜、交水电费等。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不过也并非一定是用全部共同财产偿还,要保留满足夫妻基本生活的必要财产。 其次,如果债务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另一方没有义务用共同财产的全部去偿还。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例如一方私自借钱去赌博,这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就属于个人债务。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先用欠债一方的个人财产偿还,如果个人财产不够,也只是用共同财产中属于欠债方的那部分来偿还,而不是全部共同财产。 所以,判断是否用共同财产全部偿还债务,关键在于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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