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权力必须受到法律保护吗?
我不太明白国家权力和法律之间的关系,国家的权力是不是一定要受到法律的保护呢?想了解下这背后的法律原理和依据,还有这样规定有什么意义,麻烦懂法律的朋友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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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权力并不是“受到法律保护”这种表述所涵盖的概念,准确来说国家的权力需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并且法律保障其依法行使。 首先,国家权力是指统治阶级运用国家机器来实现其意志和巩固其统治的支配力量。在现代法治社会,国家权力的来源是人民通过法律赋予的。比如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表明国家权力来自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的形式得以确立和规范。 其次,法律对国家权力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权力具有扩张性,如果不加以限制,就可能被滥用,从而侵犯公民的权利。我国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来明确国家机关的职权范围、行使程序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它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这实际上就是对行政权力的一种监督和制约,防止权力的不当行使。 再者,法律保障国家权力依法行使,是为了实现国家治理的有序和高效。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能够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例如,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征收税款,这保障了国家财政收入,从而为国家的各项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资金支持。 所以,国家权力需要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法律既规范约束权力,又保障其依法行使,以实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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