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女方孩子跟爸爸,女方要给抚养费吗?
我和孩子爸爸分手了,孩子跟他爸爸生活。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需不需要给孩子抚养费呢?毕竟分手了,经济上也有些压力,不太清楚自己在这方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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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分手但孩子的抚养问题依然受到法律的规范和约束。首先来解释一下抚养费的概念,抚养费就是父母给未成年子女提供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费用,保证孩子能健康成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同时,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也就是说,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只要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存在,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就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你和孩子爸爸分手了,孩子跟爸爸生活,你属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所以通常情况下你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至于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等,可以由你和孩子爸爸协商确定。要是协商不成,还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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