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不跟男方了是否要给回彩礼?

我和男方订婚了,给了彩礼办了酒席,但没领证。现在我觉得两人不合适,不想继续和他过了。男方要求我退还彩礼,我有点犹豫,不清楚从法律角度看,我是不是一定要把彩礼还给他,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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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彩礼返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中,彩礼在一定情况下是需要返还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彩礼,彩礼通常是指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一方送给另一方的聘金、聘礼等财物,它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合你的情况,如果你们还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按照法律规定,男方请求返还彩礼是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的。在司法实践中,即使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如果双方已经共同生活,法院会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数额、彩礼用途、双方过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所以,如果你不打算和男方继续下去了,大概率是需要返还一部分彩礼的,但具体返还多少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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