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贪污犯的情人是否需要出庭?

我朋友的亲人涉及贪污案件,他情人也被调查了,但不清楚具体情况。想知道在这种贪污案件里,情人到底在什么情形下需要出庭,什么情形下不需要出庭,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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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贪污犯的情人是否需要出庭,要根据其在案件中扮演的角色和地位来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如果情人被指控为贪腐案件的同谋或者涉案人员,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经过起诉书明确揭示其罪行,那么这位情人便需要依照法律程序出庭受审。也就是说,若情人参与了贪污犯罪行为,比如与贪污犯共同策划、实施贪污行为,或者为贪污行为提供了帮助等,在这种情况下,情人作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要出庭接受审判。 若情人仅仅是与贪污罪犯之间有着私人关系,并未牵扯到任何犯罪行为,那么通常情况下并不需要出席法庭审理环节。例如,两人只是普通的情感关系,情人对贪污行为并不知情,也没有参与其中,那么就不会因为贪污案件本身而出庭。 此外,即使情人本身没有参与贪污犯罪,但如果检察院或法院认为情人可能掌握着与案件相关的关键信息,他们也有权传唤情人作为证人出庭提供证言。例如,情人在与贪污犯的日常交往中,了解到一些与贪污行为有关的细节,这些细节对于查明案件事实有重要作用,那么情人就可能会被要求作为证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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