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四川成都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四川成都工作时受了工伤,被鉴定为十级。我想知道在这边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具体能拿到哪些赔偿,各项赔偿的金额是怎么计算的,希望能有专业人士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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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级工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了解四川成都十级工伤赔偿标准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对于工伤的认定和赔偿,我国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是我国处理工伤问题的重要法律依据。其中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可享受相应的待遇。 在四川成都,十级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例如,你的月平均缴费工资是5000元,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是5000×7 = 35000元。 其次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赔偿是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在四川,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假设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6000元,那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就是6000×4 = 24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就是6000×6 = 36000元。 另外,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期间,还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此外,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总之,四川成都十级工伤赔偿涉及多个方面,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劳动者在遭遇工伤后,应及时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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