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三年合同没到期被辞退,具体要赔偿多少钱?
我在公司签了三年合同,现在合同还没到期却被辞退了,心里很郁闷也很困惑。不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给我多少赔偿,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计算的,不同的辞退原因赔偿会不会不一样?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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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三年合同没到期被辞退的赔偿情况,需要根据辞退原因来确定,具体如下: 如果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等情况,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工作三年应支付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经济补偿就是5000×3 = 15000元。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用人单位在没有法定事由的情况下,随意辞退劳动者,这种情况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所以,签了三年合同没到期被违法辞退,用人单位应支付六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仍以上述月平均工资5000元为例,赔偿金就是5000×6 = 30000元。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是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过错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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