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离婚起诉流程怎么走?


单方离婚起诉流程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首先是确定管辖法院。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要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就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是准备起诉材料。这主要有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起诉状要详细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问题,以及起诉的事实与理由,也就是把双方从相识、结婚到现在感情出现问题等情况写清楚。 接着是立案。把准备好的起诉材料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就会受理案件,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用。一般离婚案件每件需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之后是法院送达与排期。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在法定时间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同时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然后是开庭审理。这是离婚诉讼的重要环节,双方当事人都要按时参加庭审。在庭审中,法院会先进行法庭调查,双方当事人要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并进行质证;接着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可以就争议焦点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 最后是判决。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对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