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应该赔偿多少?
我工作的公司已经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一直拖着不给。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公司拖欠工资的话应该给我多少赔偿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展开


在法律层面,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赔偿问题有明确规定。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拖欠工资”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和劳动者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情况,也就是拖欠工资,那么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然不支付,那么就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具体的加付标准是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也就是说,假设用人单位拖欠了你10000元工资,经过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未支付,那么除了要支付你原本的10000元工资外,还可能需要额外支付你5000元到10000元的赔偿金。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通常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处理。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