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应如何进行赔偿?
我工作的公司已经拖欠我工资好几个月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赔偿的标准和方式呢?我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拿到应得的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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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拖欠工资”就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行政部门会先责令其限期支付。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了工资,那就不需要支付额外的赔偿金。但要是逾期仍不支付,就需要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这里所说的经济补偿,一般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有多种。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相应的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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