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下列关于不可执行死刑说法错误的是,这是怎样的情况呢?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时看到关于不可执行死刑的内容,里面提到有说法是错误的,但没详细说明。我想弄清楚到底哪种关于不可执行死刑的说法是错误的,能让我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中不可执行死刑的情形。
展开 view-more
  • #不可执行死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不可执行死刑的规定是有着明确界定的。不可执行死刑主要涉及一些特殊的情形和人群。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里的“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意思是犯罪行为发生时犯罪人的实际年龄未满十八周岁。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因为未成年人在心智和认知方面尚未完全成熟,其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相对较弱。“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审判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刑事诉讼过程,怀孕包括在这个过程中曾经怀孕后来流产的情况,这是基于人道主义和保障胎儿权益的考虑。 其次,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这是考虑到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社会危害性等因素。然而,若其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比如手段极其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等,还是有可能适用死刑的。 如果出现“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可以执行死刑”“审判时怀孕的妇女适用死刑”“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一律不适用死刑,无论犯罪手段如何”等说法,那就是错误的。这些错误说法违背了我国刑法对于不可执行死刑情形的明确规定。所以,在理解不可执行死刑的相关法律规定时,一定要准确把握这些条文内容和立法精神。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