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感觉工作环境和待遇都不太好,想了解下在哪些情况下我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有太多顾虑,比如是不是公司拖欠工资我就可以直接走了,希望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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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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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者在特定情形下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或违法行为时,能够及时摆脱不利的劳动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劳动者进行工作的基础保障,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适宜的工作环境等,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权益就可能受到损害。例如,在一些高危行业,用人单位不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具,这显然是不符合劳动安全要求的,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解除合同。 其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回报,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是其基本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克扣工资,劳动者的生活和经济状况会受到直接影响。比如,每月固定发薪日已过,却迟迟不发工资,劳动者就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再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劳动者的重要保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如果不履行该义务,劳动者在养老、医疗等方面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例如,劳动者生病需要就医时,因单位未缴纳医保而无法享受医保报销,这对劳动者是极大的不公平,此时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合同。 另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合法合规,如果其规章制度存在限制劳动者合法权益、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内容,如规定超长的工作时间且无相应加班费等,劳动者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比如,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故意隐瞒工作的重要信息,或者强迫劳动者签订不合理的合同条款,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劳动者有权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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