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不构成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犯罪。那么,哪些情形不构成过失犯罪呢? 首先是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例如,甲驾驶正常行驶的汽车,突然有行人乙违反交通规则从路边快速冲出撞到车上,乙不幸死亡。在这个案例中,甲对于乙的突然出现是无法预见的,其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这就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过失犯罪。 其次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正当防卫的相关内容。比如,丙在面对丁的持刀抢劫时,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奋起反抗将丁打伤。丙的行为是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主观上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并非出于过失,所以不构成过失犯罪。 还有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例如,戊为了避免自己被泥石流掩埋,不得已将己的房屋的门撞开进入躲避。戊的行为是为了保护更大的合法权益,在当时的情况下是不得已而为之,主观上也不存在过失,因此不构成过失犯罪。 此外,如果行为本身没有违反注意义务,也不构成过失犯罪。在判断是否构成过失犯罪时,一个重要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违反了应尽的注意义务。如果行为人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即便出现了损害结果,也不应认定为过失犯罪。比如,庚是一名医生,在按照正常的医疗规范和流程为辛进行手术时,辛因为自身特殊的体质出现了意外情况而死亡。庚在整个过程中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不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所以不构成过失犯罪。 综上所述,意外事件、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以及未违反注意义务等情形,通常不构成过失犯罪。我们在判断具体行为是否构成过失犯罪时,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心态、行为的性质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