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离婚的六个条件是什么?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确实存在一些情况下不允许离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常见的几种情况。 首先,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主要是考虑到女方在这个特殊时期身体和心理都比较脆弱,需要得到良好的照顾和稳定的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比如,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仅仅因为一些生活琐事就提出离婚,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的。 其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这是为了给双方一个冷静期,避免当事人在冲动之下反复提起离婚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比如,夫妻二人因为一次激烈争吵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在不到六个月又以同样理由起诉,法院通常不会受理。 再者,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是对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重大过错一般是指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严重违反婚姻义务的行为。比如,军人的配偶以感情不和为由要求离婚,但军人并无重大过错,此时需要征得军人同意。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感情尚未破裂,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判断感情是否破裂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如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比如,夫妻只是偶尔发生争吵,并没有实质性的矛盾,法院一般会认为感情尚未破裂,不会判决离婚。 还有,如果离婚协议不符合要求,也不能通过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比如,双方在财产分割上存在较大分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就无法办理协议离婚。 最后,没有合法婚姻关系,自然也不存在离婚的说法。只有经过合法登记的夫妻关系才受法律保护,才涉及离婚问题。例如,双方只是同居关系,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不能通过法律程序办理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