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罪如何认定,其辩护要点有哪些?


走私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品进出口或者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 首先来看走私罪的认定。认定走私罪的关键在于判断是否存在违反海关法规和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这里所说的“逃避海关监管”,简单来说就是采取一些手段不让海关发现自己的走私行为,比如藏匿、伪装货物等。“违反海关法规”,就是没有按照海关的规定来进行货物的进出口。 对于走私罪的辩护要点,有多个方面可以考虑。从事实认定方面,如果证据存在问题,比如证据不充分、证据来源不合法等,就可以提出辩护。例如,指控的走私物品数量与实际查获的数量不符,或者证据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那么这些证据就可能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法律适用方面,如果对罪名的定性存在争议,也可以进行辩护。比如,有些行为可能看起来像走私罪,但实际上可能符合其他罪名的构成要件,或者不构成犯罪。此外,还可以从当事人的主观故意方面进行辩护。走私罪要求行为人具有故意,如果当事人是因为不知情或者被他人欺骗而实施了相关行为,那么就可能不构成犯罪。比如,当事人受他人委托运输货物,但并不知道货物是走私物品,这种情况下就不能认定其具有走私的故意。总之,走私罪的辩护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事实、法律、主观故意等多个角度寻找辩护的要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