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儿子和被继承人都死了,不应该是配偶继承吗?

我家老爷子去世了,我老公作为他儿子也先一步走了。现在家里人商量遗产继承的事,有人觉得应该是老爷子的配偶继承。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真的只能是配偶继承吗?我有点懵,也想知道自己有没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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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产继承
  • #代位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儿子和被继承人都去世的情况下,遗产继承并不一定只能由被继承人的配偶继承。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首先是法定继承,它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的继承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里还涉及到一个重要的法律制度,即代位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如果儿子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儿子的子女(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原本属于儿子的那部分遗产份额。 所以,当儿子和被继承人都死亡时,除了被继承人的配偶有继承权外,如果儿子有子女,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例如,老爷子去世了,他儿子先于他离世,若儿子有孩子,这个孩子就能代替其父亲继承老爷子的遗产。同时,被继承人的父母如果还在世,他们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样享有继承权。因此,遗产继承并非只有被继承人的配偶能参与,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最终的继承人以及各自的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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