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劳动关系缴纳社保的时效是多久?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感觉自己和公 司的关系有点特殊,像是特殊劳动关系那种。我就想知道公司给我缴纳社保有没有个时间限制呀?是多久呢?我想弄清楚,要是公司没按时交,我也好知道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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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劳动关系缴纳社保的时效方面,首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这意味着,从建立特殊劳动关系开始,单位有三十天的时间去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比如,小张与公司在1月1日建立特殊劳动关系,那么公司最晚要在1月30日为小张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相应社保费用。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据第六十三条规定,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另外,在劳动争议中,如果涉及特殊劳动关系社保缴纳问题走仲裁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要是通过诉讼解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争议案件中社保方面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知道或应知权利受损及义务人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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