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开庭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已经走到开庭这一步了,但我对开庭流程完全不了解,心里很没底。我想知道从进入法庭开始,整个离婚开庭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每个环节大概要做什么,希望能有个清晰的了解,这样心里也踏实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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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开庭流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开庭的具体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重要阶段: 首先是庭审准备阶段。在这个阶段,书记员会先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这就好比一场比赛,先确认参赛选手都到齐了,同时制定好比赛规则,确保庭审能够有序进行。然后审判长会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回避申请就是如果当事人觉得某个审判人员可能和对方有关系或者有其他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况,可以申请让这个审判人员不参与案件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接着进入法庭调查阶段。这个阶段主要是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先由原告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然后被告进行答辩。之后,双方会出示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并由对方进行质证。质证就是对对方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提出意见。比如一方拿出一份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另一方可以提出这份聊天记录是否被篡改、是否能证明案件事实等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法庭调查阶段,就是双方通过举证、质证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再就是法庭辩论阶段。在这个阶段,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就案件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先发言,然后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之后双方可以互相辩论。辩论的目的是让法官更加清楚地了解双方的观点和理由。就像在一场辩论比赛中,双方选手各抒己见,争取说服裁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最后是评议和宣判阶段。法庭辩论终结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合议庭会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评议结束后,会当庭宣判或者定期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这就像是比赛结束后,裁判经过讨论给出最终的比赛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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