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流程是怎样的?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准备向法院起诉。但我不知道法院会按照什么流程来审理离婚案件,是先调解还是直接开庭?审理过程中要注意些什么?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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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通常会遵循以下流程: 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一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中要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离婚的原因、财产分割请求、子女抚养问题等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然后是受理阶段。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对其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接下来是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需要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还会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并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同时,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 之后进入调解阶段。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法院会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看是否能够达成和解或调解离婚的协议。如果调解成功,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不成,案件将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审理阶段,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双方当事人需要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主张和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查明案件事实,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处理;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会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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