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最近在处理税务方面的业务。听说虚开增值税发票是犯罪行为,我有点担心自己在操作过程中不小心触及法律红线。所以想了解一下,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立案标准到底是怎样规定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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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指的是,个人或单位故意违反税收法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这里的“虚开”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等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六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也就是说,当虚开的税款数额达到十万元这个标准,或者因为虚开发票导致国家税款损失达到五万元时,公安机关就会对该行为进行立案处理,相关责任人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一旦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会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量刑。如果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罚会更重。所以,企业和个人在日常经营中一定要严格遵守税收法规,避免虚开发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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