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什么?

我想了解下挪用公款罪里数额较大的标准。我身边有人涉及到疑似挪用公款的事情,不太清楚具体多少钱算数额较大,不知道这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想弄明白这个标准,好判断情况的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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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挪用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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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该罪中数额较大的标准。 首先,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国家工作人员把公家的钱拿出来给自己用,干了不该干的事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六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时,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就属于数额较大;而进行非法活动时,数额标准与上述情况不同,三万元以上就追究刑事责任。这也提醒我们,无论是何种形式的挪用公款行为,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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