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年应征多少吗?
我自己开了个小公司,一直搞不太清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听说和年应征有关,我就想知道具体这个年应征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这样我就能清楚公司是不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了,所以来问问。
展开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通俗来讲,就是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这里说的会计核算不健全,就是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后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也就是说,自2018年5月1日起,不管是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还是其他纳税人,只要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0万元及以下,就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所以,现在判断是否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关键看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否在500万元及以下。同时,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这为一些企业提供了根据自身经营情况选择合适纳税身份的机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