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怎样的?

我所在的公司已经拖欠我好几个月工资了,我打算维权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可我不知道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多少,所以想了解下法律对于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拖欠工资
  • #经济补偿
  • #工资支付
  • #劳动合同法
  • #劳动权益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的概念。简单来说,当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时,除了要支付拖欠的工资外,还可能需要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这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障。 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该办法在2017年已废止。 现行有效的规定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首先要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就需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所以,当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应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争取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