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和别人签订了买卖合同,对方收了钱却没按合同交货,还失联了。我怀疑自己遭遇了合同诈骗,想知道这种情况够不够得上买卖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具体的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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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诈骗罪,简单来说,就是在签订、履行买卖合同的过程中,一方通过欺骗手段,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犯罪行为。 关于其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这里所说的“非法占有为目的”,通常表现为几种情形。比如,虚构事实,编造根本不存在的合同标的来欺骗对方;或者隐瞒真相,明明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却假装可以履行。当犯罪嫌疑人以这些欺骗手段,让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进而交付财物,且骗取的财物数额达到二万元及以上,就达到了买卖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一旦达到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对于构成买卖合同诈骗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会根据犯罪情节轻重进行量刑。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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