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买卖合同诈骗罪,简单来说,就是在买卖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一方通过欺骗手段,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犯罪行为。 首先,从犯罪主体来看,它是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构成,单位也可以成为主体。就像一个成年人,有能力理解自己行为的后果,要是在买卖合同里搞诈骗,就可能构成犯罪;而公司等单位,如果以单位名义实施了相关诈骗行为,同样要承担责任。依据《刑法》第231条规定,单位犯合同诈骗罪等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进行相关处罚。 其次,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而且要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如果只是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比如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没法履行,没办法还钱,这不能算诈骗。像签合同的时候本来想好好履行,后来因为市场突变,没能力履行了,但也没想着骗对方钱,就不构成此罪。 然后,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又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比如通过欺骗手段拿走对方货物不付款,这就侵犯了对方对货物的所有权,同时也扰乱了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 最后,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对方数额较大的财物。《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了几种常见情形:一是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二是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三是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却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四是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五是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只要符合这些情形之一,并且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就可能构成买卖合同诈骗罪。不同地区对于“数额较大”的标准可能有差异。一般来说,达到一定金额,就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定罪量刑,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