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的四要件具体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的四要件具体如下: **客体要件**:合同诈骗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以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而该罪的实施破坏了这种管理秩序,同时还侵害了公私财产的合法所有权,使得公私财产遭受损失。例如,在一些虚假的买卖合同中,诈骗者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他人财物,既扰乱了市场合同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受害者的财产权益。 **客观要件**: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虚构事实是指编造实际并不存在的情况,如谎称自己有大量库存商品可以供应,而实际上并没有;隐瞒真相则是指故意不透露某些关键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以误导对方。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具体行为包括: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并且,诈骗的财物数额需要达到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此罪。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个人方面,是一般主体,即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合同诈骗罪的主体。单位方面,任何单位都有可能构成该罪,比如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例如,某公司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签订虚假合同骗取其他企业的货款,该公司就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主体。 **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骗取对方财物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非法占有目的是指行为人意图将他人财物非法地据为己有,而不是暂时使用或者合法取得。例如,行为人故意编造虚假的项目,与他人签订合同并收取预付款,其目的就是为了将这笔预付款据为己有,而不是用于项目的实际运作,这种情况下就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