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不给抚养费还有小孩探视权吗

我和前妻离婚了,孩子归她抚养。我最近经济上有点困难,没办法按时给抚养费。我想知道,就算我没给抚养费,我还有权利去探视孩子吗?我很担心因为没给抚养费就不能见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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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夫妻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原则上仍然享有小孩探视权。 探视权,也被叫做探望权,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一权利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而产生的身份权利,其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子女能够得到来自父母双方的关爱和照顾,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它是一种法定权利,不会轻易被剥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并没有将支付抚养费作为享有探视权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不能因为一方没有支付抚养费,就直接剥夺其探视孩子的权利。 不过,虽然不给抚养费不影响探视权的存在,但不支付抚养费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如果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法院起诉等合法途径要求其支付抚养费。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以对方未支付抚养费为由拒绝其探视孩子,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探视权。同样,如果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可以依法追讨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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