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没付抚养费还会有探视权吗
我和配偶离婚了,对方一直没给孩子抚养费。我心里有点纠结,不想让对方见孩子,可又怕自己做法不对。我想知道在这种对方没付抚养费的情况下,对方是不是还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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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没付抚养费仍然是有探视权的。 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所拥有的法定权利,这是一种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身份权,不会因为没有支付抚养费就被随意剥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也就是说,只有当不支付抚养费的这一方探望子女,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时,法院才会依法中止其探望权,比如该方有严重的传染病、有暴力倾向等可能危害孩子安全和健康的情况。 而抚养费是不直接与孩子生活的一方承担抚养义务的体现。虽然没付抚养费,但这和探视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两者原则上并不相互影响。如果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支付。 相关概念: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为孩子成长需要支付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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